今年以来,宜宾市长宁县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体系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促进招标投标、政府采购等领域行风政风监督,构建“清亲”政商关系,打造优质高效、清正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。印发《关于建立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》(长公管办发〔2021〕1号),重点明确三件事 。
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。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主持,邀请县委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出席,委员会成员单位、相关单位人员参加,主要职责是总结全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,审议有关事项,明确有关问题,强调有关工作。
二是不定期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联席会。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,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,主要职责是推进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工作,联合研究出台有关制度机制和行业规范。
三是聘请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行风监督员。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席会,聘请首批公共资源交易行风监督员11名,监督员由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业行部门代表、部分交易主体等人员组成,聘期为2年,明确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共11项。
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。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主持,邀请县委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出席,委员会成员单位、相关单位人员参加,主要职责是总结全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,审议有关事项,明确有关问题,强调有关工作。
二是不定期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联席会。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,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,主要职责是推进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工作,联合研究出台有关制度机制和行业规范。
三是聘请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行风监督员。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席会,聘请首批公共资源交易行风监督员11名,监督员由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业行部门代表、部分交易主体等人员组成,聘期为2年,明确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共11项。